建筑施工临时消防规范(建筑施工临时消防规范有哪些)

发布者:宁波消防设计报审发布时间:2025-09-16访问量:4

临时消防规范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需遵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消防安全。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中,消火栓间距应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则不应超过150米。给水管网建议形成环状结构,确保供水稳定,且管径应不小于DN100。关于消火栓的流量要求,用水量需达到10L/S,每支水枪的最小流量应为5L/S。

2、设置位置:临时消防水管应设置在工程、办公与生活用房以及可燃、易燃物存放区等关键区域,并便于消防人员取水和操作。立管设置:按规范是必须设置两根立管,一般正常设计每单元至少一根立管,在顶层成环,两个单元以上就能保证每层不少于2根立管,一个单元时设计会是两根立管。

3、净宽度与净高度: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高度不应小于4米。环形车道: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应在道路尽头设置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指示标志:临时消防通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的指示标志。承受压力:临时消防车通道的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4、施工临时消防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必要消防设施的配置: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等必要的消防设施,以确保施工安全。与主体工程同步安装:临时消防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的建设同步安装,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不小于4米的临时消防车道,保证畅通和地面承载能力。高层建筑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应设置环形车道,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车道。(三)灭火器的配置 施工现场和工棚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合理布局,重点部位应重点防范,并确保灭火器材有效。

6、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建筑工地临时消防要求

1、建筑工地必须配备灭火器、建立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并确保其与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相匹配。 在建工程应优先使用已经准备好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如果永久性设施无法满足需求,应增加临时消防设施,并满足本文的相关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安装临时室外简易消火栓或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国家、省重点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 临时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合理,便于操作。 临时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应保证连续供电。 国家、省重点工程宜设临时消防泵及配套的灭火设施。

3、消火栓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0米。 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米。对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立方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规定的数值。

4、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

5、.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6、在河北省张家口市的工地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必要的临时消防设施。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同步,确保工程进度与消防安全并重。对于房屋建筑工程,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不得落后于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超过3层。

建筑施工临时消防规范(建筑施工临时消防规范有哪些)

施工临时消防规范

施工临时消防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必要消防设施的配置: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等必要的消防设施,以确保施工安全。与主体工程同步安装:临时消防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的建设同步安装,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需遵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以确保消防安全。室外消火栓系统设置中,消火栓间距应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则不应超过150米。给水管网建议形成环状结构,确保供水稳定,且管径应不小于DN100。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池容量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的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或者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 施工现场位于市政消火栓150米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能够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需求时,可以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设置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水源选择:应选择可靠的水源,如市政供水、地下水、湖泊、河流等。选择时需考虑水源的稳定性和水质是否符合消防用水标准。 消防水池: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池,用于储存消防用水。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设置要点: 确定消防用水量: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消防用水量,包括消防用水量和消防备用水量。 选择消防水源:选择可靠的消防水源,如市政给水、消防水池、水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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