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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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1805823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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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置标准如下:临时建筑物区域:每100平方米需配备2只10升的灭火器,以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及时扑救。大型临时设施:对于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临时设施,应设有专门的消防设施,包括太平桶、积水桶、黄沙池等,且这些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以防止火势蔓延。
2、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依据国标GB50720-201《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职工宿舍每100平方米需配备2具2-4公斤的干粉灭火器,建议放置在宿舍门外的走道上,若置于宿舍内部,则每间宿舍需配备1具2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3、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有以下要求规范:临时建筑物区域配置: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应配备2只10L灭火器,以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迅速进行扑救。大型临时设施配置:对于总面积超过1200㎡的大型临时设施,除了灭火器外,还应配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黄沙池等消防器材。
4、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有以下要求规范:临时建筑物区域: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需配备2只10L灭火器,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灭火设备。大型临时设施:大型临时设施应配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黄沙池,这些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以防止火势蔓延。
5、施工现场消防器材五五配置包括灭火器、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和消防桶。这种五五配置的原因或原理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应对紧急情况。灭火器:用于初期扑灭火灾,是最常用的灭火设备。消防锹:用于清理燃烧物和灭火后的余烬,帮助控制火势。
6、在临时搭建的施工现场,每200平方米内应配备2至4个灭火器。若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则需配备5至6个灭火器。材料库房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时,应配备1个灭火器。若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则应相应增加1个灭火器。考虑到仓库内可燃物较多,还应适当增加灭火器的数量。
施工现场在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持其畅通无阻。 工程开工前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等。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防止电气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车道宜为环形,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尺寸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应不小于4米,并需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施工单位负责消防安全: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设施和措施到位。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中,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需全面管理并协调各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需设置稳定水源以满足临时消防需求。室外消火栓需均匀分布,距建筑边线至少5米,间距不超过120米。高层和大体积在建工程需配备临时室内消防系统。防火间距与交通规定:宿舍防火间距要求严格,每组不超过10栋,组间保持8米,组内间距不得低于5米。临时消防车道需在5至40米范围内设立,消防车回车场尺寸至少12x12米。
标准简介 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6月6日联合发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规范旨在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脚手架搭建需充分考虑疏散和消防需求,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作业场所需设置明显疏散指示标志,并同步配置临时消防设施,如灭火器、临时供水系统和应急照明,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如《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供水与消防通道 施工现场需设置稳定水源以满足临时消防需求,消防用水量计算要包括室外和室内。
脚手架搭建与疏散需求:脚手架搭建时需考虑疏散和消防需求,使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并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如灭火器、临时供水系统和应急照明,严格遵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 供水与消防通道:施工现场应设有稳定水源,满足临时消防需求。
《GB50720-2011》是我国针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根据《GB50720-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可以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技术指导和规范。
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超过50米,高层建筑不超过30米。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需符合相关安全规范。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消防安全,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同时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池容量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的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或者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 施工现场位于市政消火栓150米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能够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需求时,可以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安装临时室外简易消火栓或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国家、省重点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配备足够的消防水带。 临时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合理,便于操作。 临时消防水泵的配电线路应保证连续供电。 国家、省重点工程宜设临时消防泵及配套的灭火设施。
施工现场在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持其畅通无阻。 工程开工前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等。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防止电气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