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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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经理
1805823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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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类高层公共设施建筑的临时消防水池,最低容积要求为36立方米,若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则水池容积需达到至少50立方米,若高度进一步超过150米,则水池容积应不低于100立方米。
2、.3.5 临时用房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5的规定。
3、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根据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来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室外消火栓应均匀布置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和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周围,与这些设施的外边线距离不应小于5米。 消火栓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120米。
法律分析:消防干管直径不应该小于100mm,如果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该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道。
临时消防水管设置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管网布置: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以确保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管径确定: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确定,且较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同时,给水管网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2MPa。
直径最小不应小于100mm,并且给水管网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2MPa。其次,设置临时消防水管的时候要注意,应在工程、办公与生活用房以及可燃、易燃物存放区布置。然后设置临时室外消火栓时候间距不应大于120m,最大保护距离不应大于150m。另外,临时消防水管所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取水和操作。
临时消防水管的设置规范 1 选址 临时消防水管的选址应当考虑容易被发现,方便明显的位置。其位置应当能够对建筑物、危险品、易燃易爆等场所进行全覆盖的保护。2 管材 所使用临时消防水管的管材应当是耐压耐腐蚀的。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举例来说,如果在一个施工现场需要设置临时消防水管,那么首先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水源,并确保水源的可靠性。然后,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水管的安装和连接,包括安装阀门、固定管路等。在安装完成后,还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确保消防水管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1、法律分析:消防干管直径不应该小于100mm,如果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该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道。
2、临时消防水管设置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管网布置: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以确保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管径确定: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确定,且较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同时,给水管网末端压力不应小于0.2MPa。
3、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量和干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室外消火栓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4、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和水泵接合器等应设置明显的标识。 施工现场在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并加强值班巡逻。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持其畅通无阻。 工程开工前必须准备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等。
5、在建的7层建筑需要配备消防水管。具体依据如下:规范要求:根据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同步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1、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5000平方米时,消火栓用水量为36立方米。 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超过5000平方米时,消火栓用水量为54立方米。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00平方米时,消火栓用水量为54立方米。
2、即: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0×3600÷1000=36(m3);当临时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5000m2时;消火栓用水量为:15×3600÷1000=54(m3); 5.3.6 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3.6的规定。
3、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4、施工现场一次灭火用水量 一次灭火用水量应等于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和每支水枪平均用水量的乘积。一般城市消防队(或现场内义务消防队)第一出动力量到达火场时,常出两支(19mm)水枪扑救初起(期)火灾。每支水枪的平均出水量为5L/s。所以,施工现场内消防用水量的起点流量不应立小于10L/s。
5、消防用水量(Q5)通常取10L/s,这是一个行业标准。 总用水量(Q)的计算则是将上述各项用水量加总。 供水管径的确定需要根据总用水量和供水压力等因素来计算。
1、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池容量 建筑工程用施工消防水箱的容量要根据建筑规模与临时设施大小决定。根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规定: 5.3.4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其消防用水量应按不小于10L/s计算,且应设置将现场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阀门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应有明显标志。
3、临时用房的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或者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立方米。 施工现场位于市政消火栓150米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能够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需求时,可以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4、法律分析:在建筑工地,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管径若达到1000米,应使用镀锌钢管,并采用法兰连接或沟槽连接。对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尽管管径达到1000米时未明确指出不能使用螺纹连接,但规定在相应长度的管段上应配备法兰连接或沟槽连接点。
5、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设置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水源选择:应选择可靠的水源,如市政供水、地下水、湖泊、河流等。选择时需考虑水源的稳定性和水质是否符合消防用水标准。 消防水池: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水池,用于储存消防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