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宁波消防设计公司
张经理
18058235092
18058235092
719457049@qq.com
1、地下车库消防安全规定地下车库专库专用。车库除存放规定车辆外,严禁改变用途存放其它物品。 严禁漏油等危险故障车辆存入车库。 严禁在车库内私拆乱建改变车库用途。 严禁在车库内违规私拉电线。 严禁在车库内使用电器取暖设备。 严禁车库内使用大于30W照明灯具。
2、在消防设计规范中,并没有强制要求消防车必须进入地下车库内部。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置环形车道,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设置环形车道,可以选择沿建筑物的一长边和另一侧设置消防车道,这可以利用现有的交通道路来实现。
3、根据规范1和2条的要求,地下车库的最大防火分区面积应为4000平方米。防火分区应通过防火墙、楼板、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以限制火灾在一定时间内仅限于局部区域,防止火势蔓延。同时,防火分区也起到隔断烟气的作用。地下车库的疏散出口必须设置,且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有一个独立的出口。
4、对于居民区中的小型地下车库,仅设置一个车辆出入口可能并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尽管小型车库的停车数量相对较少,但如果只有一个出入口,可能会导致进出车辆拥挤,影响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5、疏散距离与设施: 疏散距离限制:疏散距离限制在4560米,具体取决于建筑类型和自动灭火系统的配置。 与住宅地下室相连的汽车库:人员疏散可借用住宅疏散设施,但需设置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 机械式车库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机械式车库可不设人员出口,但需设置灭火救援专用楼梯间。
1、对于居民区中的小型地下车库,仅设置一个车辆出入口可能并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尽管小型车库的停车数量相对较少,但如果只有一个出入口,可能会导致进出车辆拥挤,影响通行效率和安全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在设计和建设此类车库时,充分考虑规范要求,确保出入口数量和宽度满足安全标准,为居民提供便捷且安全的停车体验。
2、居民区小型地下车库只有一个车辆出入口不符合消防法规。根据JCJ100-19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大中型汽车库的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特大型汽车库库址,车辆出入口不应少于3个,并应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各汽车出入口之间的净距应大于15m。
3、小区地下车库,如果只有一个出入口,是违反防火规定的。应该向当地的消防部门举报,监督物业部门进行整改。增加一个出口或者进口。
4、地下车库的汽车出入口通常不作为疏散通道。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规范要求,人员安全出口与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逃生。
(2)地下车库内所配置的消火栓箱内设施必须齐全包括水带、水枪,且消火栓内有带压力的消防用水,要求每月不少于2次的检查和记录。 (3)地下车库内消防卷帘定期进行启动检测,并作检测记录。(4)地下车库内设有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灭火器和消防栓摆放位置分布图、消防标识。 (5)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消防工作到位,以此保障停放机动车的消防安全。
在消防设计规范中,并没有强制要求消防车必须进入地下车库内部。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置环形车道,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设置环形车道,可以选择沿建筑物的一长边和另一侧设置消防车道,这可以利用现有的交通道路来实现。
I、II、III 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I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几种类型的车库有的规模大,停车数量多,有的没有车行道,车辆进出靠机械传送,有的设在地下层,疏散和灭火救援极为困难。
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不得在场内进行明火作业或违规使用场内消防设施,以免引起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运行。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门车窗,勿将现金及贵重物品留在车内。
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疏散出口至最近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距离,袋形走道不超过20m,双向疏散不超过40m。设置在单多层民用建筑底部的商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当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安全疏散距离可增加25%,即35m。
具体距离根据地下室是否设有自动灭火系统而有所不同,未设自动灭火系统的地下室最远疏散距离不超过45米,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则不超过60米。对于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地下室,其最远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也不应超过60米。
地下室安全疏散距离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值,它取决于多个因素,如地下室的大小、人员密度以及疏散设施的设置等。关于地下室安全疏散距离的设置,可以参考以下建议: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计算依据:安全出入口、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的净宽计算。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规定,这个距离一般不宜超过30m,在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中,这个距离可以适当增加,但不应超过35m(即30m的25倍)。
地下室安全疏散距离一般保持在100到200米之间,但具体距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以下是关于地下室安全疏散距离的具体说明和如何确保安全疏散的建议:安全疏散距离的确定因素:建筑物结构:地下室的建筑结构会影响疏散通道的布置和长度。火灾逃生通道的尺寸:逃生通道的宽度和长度需满足人员快速撤离的需求。
如一些特殊的地下实验室或者机房可能存在特殊设备的出口,疏散距离可能需要适当调整。此外还需考虑到安全出口的数量、标识和布局等条件。在实际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规划和计算。以便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并有效减少紧急状况造成的损失和后果。
1、汽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设计规范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安全出口设置: 人员和车辆安全出口分开: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汽车库,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出口应分别设立。 人员安全出口数量:所有区域的人员安全出口至少需2个,高层和特殊条件下可能要求更多。 疏散楼梯要求:高层汽车库需设置防烟楼梯间,且出口门需为乙级防火门。
2、此外,规范还对停车场内的车辆停放进行了具体规定,要求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因车辆紧密停放导致火势蔓延。对于充电设施,规范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了其在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安全标准。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设计防火规范是指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防火间距应不小于表4所规定的值。
4、在消防设计规范中,并没有强制要求消防车必须进入地下车库内部。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置环形车道,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设置环形车道,可以选择沿建筑物的一长边和另一侧设置消防车道,这可以利用现有的交通道路来实现。
5、照明与通风:汽车库的照明应满足车辆和人员的视觉需求,确保夜间或低光环境下的安全通行。通风设计则要保证库内空气流通,减少有害气体积累。 停车设施:汽车库的停车设施需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停车位的大小、布局、标识等,确保车辆停放有序,方便管理。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和特定功能的汽车库、修车库和停车场,这些场所通常具有较大的停车数量、较高的交通流量和更复杂的使用需求。
地下车库是否必须设有消防通道,答案是肯定的。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设置消防通道,但不一定非要是消防车道。消防通道的概念更为广泛,它不仅包括了消防车道,还包括了所有能够保证消防车辆顺利通行的道路和通道。
不属于。根据查询《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中相关规定显示,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不能互相借用、混淆,因此小区地下车库通道不属于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不得用作地下车库的出入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消防车通道,这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与灭火救援行动。
地下车库确实设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是火灾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对于地下车库这种封闭且空间受限的场所尤为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规范,地下车库的消防通道设置需满足一系列要求,包括通道的净宽度、净空高度、连通性、坡度等,以确保消防车能够顺利进入并开展灭火救援工作。